

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除当事人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,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,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原则上,仅在夫妻离婚时导致共同共有的基础丧失,一方才享有财产分割请求权,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?
(图源网络 侵删)
案情概述
法院审理
被告在未与原告就车辆出售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以偏低价款出售明显损害了原告对财产处分的权益,原告请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,符合法律规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
法条链接
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内财产分割情形以外,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法官提醒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婚内可以申请财产分割的正当理由有两种:一是一方存在故意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,并造成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后果;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,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。除规定的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,夫妻一方提出婚内财产分割请求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